大家可能有些误会。
之前去给朋友过生日,和对方从小学六年级开始,已经认识十多年。
本来想着距离又近关系友好,可以尝试把感情升华一下,谈个女朋友。
万万没想到。
当天被灌醉了,不省人事,在她家住了一天。
第二天她父母看到我,大吃一惊!还有点惊喜!
没错,是惊喜!
原来她妈竟然是我大姑父的姐姐!
我也不知道这关系怎么算,反正有点乱,算是拐了几百个弯的亲戚。
然后拉着我住了两天,好好玩玩。
我心里是拒绝的,因为我是一个作者,我热爱码字,为了码字日渐消瘦,我的人生只有两个字——码字!
但我身体反应很诚实,留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