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只要诛杀曹贼,我等便不会辜负了圣上的期望。”
“圣上?”王子服听到伏德的话,很是不解。
“王兄。”
董承笑道:“我等是受了圣上旨意,诛杀乱臣贼子的。”
“圣上的旨意?”王子服十分吃惊。
许都的人只要不是瞎子和聋子都知道,从朝廷发出的圣旨,都是曹操假借皇上名义发的。
就算皇上要发圣旨,也必须经过曹操过目,经曹操同意才能发,要不然别想发出。
所以王子服很吃惊,皇上发下圣旨,他不怕事情暴露?还是曹操的人已经瞎眼了,看不到圣旨里的意思?
“没错。”伏德咬着牙,眼睛隐约有泪光。
“但,这……”王子服没有说出来,但在场的人都知道王子服想问什么。
“王兄不必担心。”
伏德咬着牙道:“圣上下的圣旨曹贼的人看不到,因为皇上下的是血诏。”
“血诏?”王子服脸色满是震惊之色。
“圣上为了不让走漏消息,为了不让曹贼的耳目知道,他是咬破了自己的手指,用自己的鲜血写下了血诏。”伏德说这话的时候,眼里泛着泪花,露出感动的表情。
王子服再次惊住了,听到皇帝用自己的鲜血来写血诏,这个消息对王子服来说是震撼的。
王子服不是穿越的人,他是这个的时代土生土长的人,天生就对皇权有着敬畏感。
听到皇上为了避免让曹操发现,居然要咬破自己的手指来写圣旨,王子服又感觉到一股屈辱,天子的屈辱,他能够感受到。
所以,王子服的心里居然升起一股怒火,曹操居然害得皇上要这样做,该杀。
“可恨!”王子服忍不住咬着牙道。
“没错,曹贼的确可恨。”
伏德咬着牙道:“所以,我等便要诛杀曹贼,重振朝纲。”
“那我们该怎么办?”王子服忍不住问道。
“王兄,先别急。”董承笑道,他对伏德点点头。
伏德从怀里掏出一份东西,对王子服道:“还请王兄在上面签名。”
“这是什么?”王子服十分吃惊,脸色剧变。 。,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