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也奇怪,金兀术这一招,完全是充满了愤恨的必杀技!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仇恨对面的这个陌生人!
为什么会如此仇恨他身上的这股气息!那是一股令人无法容忍,无法忽略的霸气,如一尊天生的战神。
他冲过去,全力以赴地冲过去!甚至完全不管自己露出的空门,他知道,自己身后还有两名卫士,他们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保护着自己——那种站位,那种出手,是演练已久的,他毫不怀疑他们的忠诚和判断力,必要的时候,他们会拼死保护!
现在,就到了必要的时候了。
所以,他彻底后顾无忧——因为黑衣人的人马,距离他还有半丈之遥,他是精心判断过的,以三个人的合力,务必一举格杀黑衣人。他是精心算计过的,以自己为诱饵,不成功便成仁。自己,只有唯有的一次机会了。
方天画戟带着冬日的风,死亡的气;直刺黑衣人的软叻。他当然不求击中,但是,无论黑衣人怎么闪避,向左,向右,都会门户洞开,下马,更会露出胸口或者后背——身后的二人,足以一招让他致命!
方天画戟,却偏偏不可思议地错开。
对手接招,黑衣人不是在接招,他以一种十分奇怪的方式出招——长枪横挑,却是对准金兀术后面的卫士,枪尖翻起,几声惨叫,金兀术和他擦身而过,丝毫无损,仿佛自己只是跑过去迎接他——让出位置,让他好杀掉两名卫士。
金兀术的背后,两名侍卫应声倒地。一枪挑两人!
枪尖上都是血迹,光线是暗淡的,本是看不见得,但金兀术偏偏看见了——就如看见死神,捧着两颗血淋淋的心,在月亮的末梢上自豪地展览。
这是他精挑细选的死士之一,武功更在武乞迈之上,可是,却被这黑衣人,一招之下,连杀二人。武乞迈距离稍远,正要站位配合,可是,因为来不及,所以迟了一步,也正因为如此,才侥幸躲过一劫,那枪尖,就贴着他的胸口擦过,他早已惊得魂飞魄散,身子一软,竟然摔倒下去,而他的旁边,赫然躺着一只手臂,整整地,被从他的左边肩膀上撕掉——工整而利落,如解牛的庖丁,直到落到地上,他都没感觉到疼痛,甚至不知道是自己的手臂。等发现时,嘴巴甚至发不出任何的声音,便晕了过去。
那个人,竟然还使刀,却不知他的刀是何时出手的。那么快,那么利落,那么有力量!众人生平,闻所未闻。
这一众彪悍的女真人,哪一个不是曾经徒手缚虎搏熊?
此时,为何自己反而成了战战兢兢的老虎或熊?
又是一声惨叫,连成串的,枪尖仿佛一道雷电一般,惊破黑夜的空旷——不,那不是黑夜,是黄昏的阴霾,却如黑夜一般。
这个晚秋初冬的黄昏,浓黑如墨。
金兀术呆住,和黑衣人,是擦身而过!
枪尖上全是血迹,一点一滴。但是,黑衣人在他身后,错开。
他浑身毫发无损,却连黑衣人的影子都没靠着。
就如一个鬼魅,站在自己背后。
侥幸追上来的四名卫士,全部死掉。只有武乞迈,又疼得清醒过来,瘫倒在草地上,浑身发抖。黑衣人,没有杀他!
对于已经倒在地上的人,他没有继续动手!
但是,活着的,冲杀的,嚣张的,却毫不手软,一举格杀!他仿佛是一个机械的,冷漠的人,浑身没有任何罩门——没有任何的人性的弱点!
他即猛虎!
侍卫死绝,爱马也完了——就如一只老鼠,站在猫前,看猫挥舞着爪子,尽情地戏弄。
战争几十年,从未遇到过如此可怕的事情。
自己明明握着兵器,却如徒手的羔羊。亲信,随从,一一死尽,只剩下自己——只剩下曾经烜赫一时的四太子,一匹眼睛流血的马,就如一只即将被宰杀的羔羊!
他握着方天画戟的手,重重地,重重地发抖,甚至不敢回头多看一眼!
甚至不敢!
浓烟滚滚!
一阵一阵的腾起。
他眼睁睁地看着一队人马从旁边的路上掠过,每个人都拖着一根树枝,马背上绑着树枝,这样呼啸着,一路南下,不知制造出多大的声势。
人马不超过一千,却给人千军万马的感觉。
他忽然想起自己先前的沙盘推演:金军趁赵德基和秦大王休整,趁机绕道入关;但是,不料这个人却先用了——这支人马,明显是故意走大道的突围队;其他的人马,另外在悄然前行。
在双方休整期间,抢先的竟然是他!
他已经趁所有人不备,深入了整个宋国的心脏。他到底有多少人马?到底会有什么大举措?
这个人,到底是谁?
绕道,加上夜行军,完全避开了宋国军队的耳目,再加上当时探查的落后,他这样的行军方法,难怪能一路无声无息。
到底是谁人能制造出这么大的动静?
他回头,再一次地审视;只能看到那双眼睛,黑夜里,令他想起草原上的狼,走投无路的野狼——这不是宋人的眼睛!他从未见过宋国人有这样彪悍的眼神,就连秦大王都没有!
他甚至在心底否认——不,不是那个人!
绝不是自己害怕的那个人!
因为,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!
可是,这样深刻的恨,如果是陌生人,为何要深入骨髓?
双腿催马,下意识,逃跑!
马吃疼,飞也似地亡命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