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目一个个的进行,收获了观众的掌声,也得到评委的一一夸赞。
在林萧上台前,全场出现的最高票数是2367 票,就是支持率第六的那一组选手,他们表演的是双人魔术。
当然,总票数并不是三千票,毕竟评委每人还算作五十票,也就是说,五位评委还有250票,加起来总票数就是3250票。
之前听到伍迪说投票规则的时候,华夏观众就忍不住笑闹着吐槽:
“哈哈哈哈,二百五,美国人能不能再恶搞一点,五个人加起来二百五。”
“美国人幸亏不知道二百五的意思,否则他们绝对不会邀请五个评委哈哈。”
美国人当然不明白这个数字的含义,但他们却因为票数的不断高涨而兴奋不已,就像看角斗一样,看到厉害的,还希望出现更厉害的,对后面越来越期待,自然有种坐立不安的兴奋。
林萧支持率第四,排在倒数第四个,也就是第七个出场。
一出场,林萧并没有太过让人惊艳的表现,但也不差,还胜在别致——整个宽阔的舞台上,就他一个人站在舞台中央,手握立式话筒,四周一片漆黑,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他的身上。
这种孤单,与之前的六组选手演出,形成鲜明对比。
林萧的造型也很复古——礼帽、燕尾服、黑西裤、黑皮鞋,除了白衬衣露出的领口外,连他的脸都被礼帽挡住了大半,整个人跟周围的黑暗显得相得益彰。
这样的效果也是不言而喻的,让观众从刚刚的亢奋,到现在能安静下来,好好听他唱歌——毕竟黑暗能带给人宁静。
这种设计,让五位评委也都感到眼前一亮,微微颔首,脸上露出感兴趣的色彩,而那些观众也都仔细聆听。
林萧改变了之前比赛的曲风,不再是劲歌热舞,也没有那些女郎伴舞,这一次只有他一个人,唱的是一首美国的经典摇滚——麦考斯的《光明湖畔》。
麦考斯,是美国的一线歌坛明星,因为唱作俱佳,流行、爵士、摇滚都在行,在乐坛的地位比皮尔斯还稍高一些,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名气,而《光明湖畔》,正是麦考斯的成名作——当初这张同名专辑发布,就助他从二线登上一线,正式成为一线歌手!
那是十六年前,那时的麦考斯还不到三十岁,而现在,他已经四十多岁了。
《光明湖畔》虽然是摇滚,但并不是从头吼到尾那种重金属,而是前半段节奏明快,一进入副歌部分,就变得高亢有力,非常能带动气氛。
因为这首歌大部分人都耳熟能详,所以都在期待林萧唱到副歌部分,会有什么样的爆发,期待而兴奋。
毕竟这首歌从前面的低音,到后面的高音,有非常大的跨度,也需要嗓子音域的广度,再加上后面副歌部分,原唱麦考斯还伴有强劲的舞蹈动作,林萧如果想达到效果,肯定免不了也要跳一番,边跳边唱,很考验气息的功力。
不过林萧以前就展示过唱功,也一直都是边跳边唱,这一点观众和评委倒都不太担心,毕竟他如果发挥不好,也不会选择这首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