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一十一章 尘埃落定(一)(1 / 2)

韩警官 卓牧闲 1762 字 10个月前

且不说把余绍东抓回来不现实,就算抓回来又能怎么样,不仅赃款不能全部追回,反而要养着他,又够不上死刑,总不能把他饿死。

在吴副厅长、张副厅长乃至省政法委林书记看来,能再追回1100万是最好的结果,甚至是意外的惊喜!

几位领导一致认为把钱追回去是第一位的,当即授权韩博全权处理,再三强调动作一定要快,防止夜长梦多,防止余绍东变卦。

拿到尚方宝剑,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。

再次回到问话室,先以省厅名义作出口头承诺,再让余绍东给王律师签关于全权办理退赃事宜的委托书,然后在香港同行见证下讯问11.26案的细节,给他做笔录。

人抓不回去,案件材料不能少,实施诈骗的经过必须搞清楚。

回去之后要与向海涛、郭梦辰、申雨露交代的情况,以及案件侦破过程中收集到的其它证据进行相互验证,这涉及到最后的定罪量刑,不然怎么确定谁是主犯,谁是从犯,谁的责任轻一些,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。

吃了一颗定心丸,余绍东也很配合,有问必答。

韩博从上午9点多一直问到下午4点半,手都写酸了。

香港同行前所未有的配合,负责调查余绍东案件的“O记”探员和香港海关办案人员一直在外面等,自始至终没进来打扰。

直到做完笔录,跟王律师约定明天上午一起去深正,把余绍东以他人名义在内地银行的存款取出来退赃,一个“O记”探员走过来耳语了几句,韩博才知道香港方面之所以如此帮忙,是因为他们同样需要内地公安帮忙。

昨天下午落网的三个绑匪中,蔡兴斌既涉嫌绑架也是几年前纵火凶杀案的逃犯,他迟早会被公安移交过来的,不用担心。

另外两名绑匪不光涉嫌绑架还涉嫌其它违发犯罪活动,并且他们是内地人,不可能移交给香港警方。想搞清绑架案的事实,想收集到法官能够采信的证据材料,香港警察需要在内地讯问两个嫌犯。

你帮我,我帮你,这是相互的。

在同一个国家,离这么近,居然搞这么麻烦。

事实上还有更麻烦的事,绑架案既发生在香港也发生在深正,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,郭梦辰是当之无愧的主犯。

考虑到他伙同余绍东、戴辉等人去贵省实施诈骗之前,就在东广省三名市实施过诈骗,且涉案金额不少。同时考虑到接下来的移交工作,要以东广方面为主,东广省厅领导提出对郭梦辰另案侦查,由东广公安立案侦查。

人家要案件管辖权,这个要求很难拒绝。

刚才在里面讯问,手机关掉了,电话打不进来,消息不灵通。

“O记”探员转告一个消息,稍早前香港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、香港海关助理关长,去深正与东广公安厅一位副厅长、贵省公安厅吴副厅长及深正海关一位副关长碰头,就案件管辖权和嫌犯、赃款移交等事宜进行过磋商。

粤港贵警务合作+两地海关执法合作,如假包换的“五方会谈”,想想就让人头疼。

幸好吴副厅长急着要钱,香港方面急着要人,东广公安和深正海关想通过在两地落网的嫌犯打击地下赌场、打击走私渠道,每家都有迫切的合作愿望,谈判很成功,确定移交工作一星期内完成。

这是好事!

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,香港再好也没自己家好,早点把事办完早点回家,拿到嫌犯口供,最后一笔赃款基本上也不会有什么变数,韩博心情从未如此好过,再次感谢了一番西九龙重案组的同行,走出大门拨通妻子电话。

“你还知道打电话,要不是亚男跟我说,都不知道你去了香港!”

“这不是忙么,这些天就昨晚睡了个好觉。”

办案办到香港,绝不是小案。

李晓蕾只是习惯性埋怨,并没有特别生气,作为一个警嫂,对丈夫整天不着家有心理准备,放下一叠刚整理好的招商材料,靠在椅背上问:“事情办怎么样,什么时候能回来?”

“办差不多了,最多一星期就能回去。”不知道怎么回酒店,又不想再麻烦香港同行,韩博只能打车,紧紧背包走到路边。

“办差不多还要一个星期?”

“香港法律跟内地法律不一样,后续工作很多,要走所有程序,这已经是最快的啦。”

去香港办案,还要走香港的法律程序,看样子传闻是真的。

李晓蕾一下子来了精神,坐直身体嬉笑着问:“老公,你是不是升官了?”

“升官?”

“跟我也不说实话!”

“升官没有,警衔倒是破格晋升了。”

公安警衔实在没法评价,警监以下全是浮云,李晓蕾有些失望,嘀咕道:“一级警督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