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下照耀下,河流银光闪闪,如一条绕在绿色绸毯上的银色腰带。
此刻的绿色绸毯也不是纯绿色的,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各种鲜花。
苏锦叫不出名字来,但这么放眼望去一大片一大片,美丽惊艳得叫人挪不开眼。
经过一路的嶙峋石谷来到此处,骤然见此美景,视觉上所造成的冲击不可谓不大,真正让人挪不开眼。
秦朗小心的抱着苏锦下马。
踩在柔软的草地上,被鲜花包围着,苏锦笑容欢愉绽放:“这里真是太美了,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?”
秦朗微微一笑:“前一阵无意中找到的。”
事实上,是上辈子他曾来过,还在这里逃过命、养过伤。
故地重游,他不再是那个孤独、茫然、落寞、内心空荡荡不知所措的男人了,他的身边有了最爱的女子。
“这儿距离乌水城大约三十里,我想并没有人知道此地的存在。”
所以,万一有什么意外,只要安排得当,她完全可以带着她的人到此避难。
这里有充足的水源,也有不少野马、野兔、野鸡、獭之类的野物,哪怕仓促之间入住,也不会有什么问题。
苏锦一下子便听懂了秦朗的意思。
目光闪了闪,抱着秦朗亲了一下:“嗯,我会记住这个地方的。哎,早知道有这么个好地方,就该把墨云带来了。我纠结了好久要不要带它来,结果还是没带。”
秦朗说墨云是什么乌云盖雪,反正就是很厉害的、万里挑一的那种千里马,苏锦便不敢带它来了。
银票啊、首饰珠宝啊什么的用匣子装着,只要她自己低调一点不装逼可保无事,墨云那么大个家伙可往哪儿藏啊?
便是不识货的家伙看到墨云那体魄、那气派也定然能看出几分不俗,何况这北境关外就是擅于养马骑射的草原民族,识货之人更多,万一有人动了心思,岂不平生麻烦?
秦朗不满足于不痛不痒亲那一下,抱着她啃了一顿,轻笑道:“想个法子把它带过来吧,有唐家在料想无事。墨云神速,比别的马要强得多。”
苏锦想了想,笑着点点头“嗯”了一声。
两人手牵着手在草场上漫步,苏锦忽然心里一动:“我想在这里建一座马场,多养一些好马你看如何?”
秦朗愣住,随即失笑。
没想到她会想到这上头来。
“这片地方十分辽阔,牧草也充足,便是养上万匹马儿也足够。此地为高山环绕,水汽丰沛,气候比外头也更加暖和,枯草期极短,牧草比别处也长得更加繁荣茂盛。”
后来许久两人才知道,这儿的水源头是一处滚烫的温泉,怪不得能滋养出这么好的草场。
苏锦眼睛一亮,拍手笑道:“那可太好啦!”
秦朗又道:“不过养马这事不宜大张旗鼓,最好背地里悄悄的进行,让人知道了有些扎眼。”
苏锦笑道:“我知道啊,官府有规定的嘛,私人马场的规模是有限制的,放心,我不会让人知道的。”
况且她也不会养上万匹马那么多啊,顶多养个一二百、二三百,当然,要挑最好的良马,然后就放在这里头就这么放养着。
在这边境之地,谁知哪天会不会用得上呢?
秦朗放心一笑,早该想到的,她又不是个莽撞的人。
此地野味极多,秦朗转眼便猎了两只草原特有的野鸡、四只又肥又大的獭子,便带着苏锦回去了。
一路上苏锦暗暗将路径记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