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知金二小姐可认得在下吗?”
有人于此时出声问道。
金溶月随同众人一起循声望去。
视线中,却见是一名衣着极为朴素、甚至有几分寒酸之感的年轻男子。
他身形削弱,发黄的面色亦有几分病态。
“我如何会认得你?”金溶月脸上忽生草木皆兵之感。
“金二小姐确实不曾见过在下,在下却清清楚楚地认得金二小姐!”年轻男子豁然站起身来,却见是左腋下有一根拐杖支撑。
他紧紧盯着金溶月,脸上神情剧烈地波动着。
“四年前在下入京赶考,因路上遭劫而身无分文,以至于拮据非常,偶然之下结识了几名同为入京赶考的学子,经人从中转为引见,为人捉刀代诗,以换取银两——诗作成之后,也未得见过雇主,直到半月之后,《青梅酒》一诗以金二小姐之名传开,方知雇主为何人……”
四下又是一阵惊愕之音。
广为流传的《青梅酒》一诗,竟然由他人捉刀而作?!
“我根本不曾见过你,你休要血口喷人!”金溶月反应亦是激烈。
“是非公道自在人心!我向顷敢指天起誓,今日之言若有半句虚假,敢叫天打雷劈,永世不得超生!”年轻男子神色激动,“若非当时生计所迫,在京中难以为继,我本也不会行代人捉刀之举,事后亦觉后悔万分。可却未曾料到是,我为金二小姐捉刀的《青梅酒》一经面世,好评如潮,而正也因此,金二小姐恐我来日产生威胁,竟胁迫我离京,就此放弃春闱!”
“我自是万万不肯答应的,又与来人百般保证绝不泄露捉刀之事,可纵是如此,也难逃针对!四年前天色未亮,我在前往贡院赶考的路上,忽遭了贼人毒手,幸得有同路赶考的学子经过,方才侥幸保住一条性命!……却也因此,耽误了贡考,左腿更是自此再不能够行走!”
“这些年我屡向县衙击鼓鸣冤,可状纸刚待呈上,便被断定为蓄意污蔑,可谓伸冤无处!”
“今日借此时机,哪怕是赔上这条性命……我也要将此中冤情诉明!如此即便是到了九泉之下,亦无憾了!”
年轻男子说到最后,因过于激动而连身体都跟着剧烈地颤抖起来,只盯着金溶月的那一双眼睛,其中恨意半分未减。
“……你如此污蔑于我,究竟是受了何人指使!?”金溶月厉色外露:“我与你分明素不相识,你所言又可有凭据可依!”
此时,一名中年男人站起了身来。
“我便是当年从中引见向贤弟为金二小姐代笔之人——”中年男人道:“若我不曾记错的话,当年替金二小姐出面的应当是金府上的二管家之子丰德吧?”
“什么从中引见?你们分明是串通一气!”金溶月拒不肯认。
“丰德此人天生相貌丑陋,纵是在金家也甚少露面,知其全名者少之又少,若非熟识,我一个与金家毫无牵连的外地人士,岂会知道这些。”中年男人叹了口气,道:“引见他人捉刀代笔,本是极损名誉之事,我如今至少也是岳麓书院院长,若不是眼见向贤弟这些年来平白受尽苦楚,心中愧疚难当,也无法下定决定言明这等自毁前程的往事。”
四下议论大起。
金溶月身上的冷汗已将贴身薄衫都湿透。
她只能一味地指称对方‘蓄意污蔑’。
可如此情形之下,这等辩驳只显得苍白无力。
金家在京中势力非同一般,若没有真凭实据或是天大冤屈,谁也不可能宁愿赔上名声性命,也要去平白‘污蔑’无冤无仇的金家二小姐。
“那敢问金二小姐可还认得出我是何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