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星河真身(1 / 2)

诸天第一从武侠开始第十四章星河真身

钱恒伸手一招,手中出现了一人高的璞玉灵石。

这灵石中心似胎盘若隐若现,仿佛有心脏跳动,石头生有九窍,窍穴风声不绝于耳,仿佛在呼吸。

这正是钱恒用以寄托元神的天地灵胎,它与轩辕剑魔剑阎帝同为七星级至宝,但比杀伐向的双剑更为珍贵,有了它加上炼制身外化身的法门,就可以练出一尊潜力足以达到七星的化身。

天魔附生诀就是一门最顶尖的分神之法,钱恒练成这门功诀,随时都可以将天地灵胎练成一具化身,所需要付出的代价,不过是几年的虚弱。

钱恒在经历死界之战后,猜到自己夺回本体必有一劫,在不了解灾劫的具体情况下,他一担心身躯再次被毁,二是为了保持全盛,所以一直没有分化元神炼化灵胎,不过现在尘埃落定,倒是可以炼制化身。

“劳烦诸位为我护法。”

钱恒盘腿悬空而坐,整个人影都透明起来,此时他已经散去了所有伪装。

平日里为了不显得突兀,他会刻意调整元神的形态,吸收或者反射光线,让自己看起来跟真人无异,不知情者根本看不出他一直用元神见人。

此刻他远转天魔附生诀,元神归虚冥冥陌陌,似有若无,仿佛无极混沌,即无内外,亦无古今,一切都重归于一。

下一刻,混沌消散大道萌动,无极重演太极,黑白化作阴阳鱼,正逆循环无穷无尽,尽显造化之妙。

钱恒元神一半为黑,一半为白,彼此不断转换,一共四千零九十六次之后,一声惊雷自其心海中震响,迸发出生灭雷音。

雷霆电光一刹那撕裂了黑白两色,将钱恒元神一分为二。

左侧为白右侧为黑,面貌体态一模一样,但神情气质却迥然不同,白衣钱恒面目和善,气质温润如玉,仿佛谦谦君子,而玄衣钱恒神色冷峻,气质森然如狱,不怒自威。

至此,阴阳离合元神分化之法就算大功告成。

两个钱恒相对而坐,生出奇异感觉,他们可以相互感觉到对方的一切,也能运用对方的力量,明明各自有思维,但却心灵意志却完全同步,这种感觉妙不可言。

形容起来,就仿佛左右互搏术的终极版本,多线程作业但实际上还是一人。

玄衣钱恒化作一道黑光扑进天地灵胎之中,灵胎灵光大放,阻止起钱恒的炼化,这灵胎并没有滋生出灵智,不过却已经形成了本能,天然不愿让外力侵入。

钱恒之前将自身元神寄托于灵胎上,但并没有试图炼化它,所以并没有遭到它的反击,但此刻面对生死玄关,它终于开始反抗。

天地灵胎要做大千宇宙经过千万蕴养,天然与诸天星辰相应,潜力无穷,一旦出世稍作修炼就能突破七星,不是天仙便是菩萨,或为一方神王雄踞一界,想要炼化它,自然没有那么容易。

钱恒分化的黑白元神力量并不平均,白衣为主元神,力量是黑衣的十倍不止,但近距离两者力量可以相互传递,玄黑钱恒行进缓慢,白衣立刻将自身能量隔空传递,助其行功。

两者叠加在一起,炼化速度肉眼可见的增长,三个时辰后,天地灵胎一阵爆响,灵石表面裂出蛛网般密集的裂缝,无数碎石簌簌而下,荡起阵阵烟尘。

蓦地一声轻鸣,一道青光炸开。

玄衣钱恒再次出现在众人眼前。

如之前虚无缥缈不同,如今的玄衣钱恒沉凝坚实,周身萦绕澹澹荧光,散发出一股真实不虚的味道,显然已不是元神之质。

李寻欢好奇道:“情况如何?”

“已经初步融合,战力只剩下全胜时的一半,不过有肉身爆发起来拼命倒是比之前更强,而且如我之前所料,想要灵肉合一继续修行,怕是要花个几年时间。”

玄衣钱恒说话间,钱恒主元神直接穿过青铜门,来到紫界。

伫立于高空下望,凭借高维视觉,他可以清晰看到自己本体蜷缩在星球内部沉睡。

强烈的感召感传来,呼唤他的回归。

早在第一次进入紫界,他就感到了这股呼唤。

若非紫界通道在月球暗面距离太远,在进入紫界的第一时刻,他就会迫不及待直冲过去。

对于能够在四维时空中穿梭的他来说,在太空中行走,个体穿越于地月之间并不是什么难事,哪怕他的实力被压缩了千万倍。

正是为了抵御诱惑,他才选择了乘坐飞船,腾出一定的时间来稳固心神。

好在如今新宇宙的隐患已经被清理一空,他已经无需抵抗这发自内心的召唤。

不需要深入地底,他只放松自我限制,下一刻,本体就传来无穷的吸力,无视距离将他卷入。

一阵天旋地转,钱恒清醒过来,发现自己身处在无尽星空之中。

他身处的地方并非太空,而是一处奇异的空间,在这里,八百亿光年的宇宙都呈现在他面前,似乎举手可触。

无尽星空中,有大约百分之十左右呈现出诡异的橙色光芒,让人感觉不适,顺着这橙色光芒看去,不远处,碇源堂满目狰狞的望着他。

“你是谁,星河真身是我的,我的!”

伴随着他的疯狂呓语,橙色光芒开始向着钱恒蔓延。

钱恒微微一愣,他并没有理会碇源堂,而是起突然出现在他脑海的信息。

这信息中,讲述了钱恒本体究竟为何物。

在某些宇宙,有一种生长在恒星,并且以恒星为食的强悍生命体,他们被称作星神。

这些星神出生就相当于六星真神,动辄数百万年的成长期,成年后会吞掉他生长的恒星,踏入七星宇宙级,而漫长的成年期他们会在宇宙中游猎,吞噬更多的星体,变得越来越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