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哥,你怎么会有枪?”
朱传武没有问朱传文的功夫是怎么来的,而是问起了他的枪。
“是这样,我和你嫂子在逃难的路上,遇到了13个土匪,这些土匪抢劫难民,被我干掉了,枪就是从他们身上拿的。”
听到大哥杀了十三个土匪,传武长大了嘴巴,震惊的半天没说出来话。
“哥,可以让我看看枪吗?”
朱传文把枪递给传武,这把枪里没有子弹,不害怕走火。
传武拿过枪,仔细的摸着,看起来很喜欢。
“哥。”传武紧紧地握着枪,眼巴巴的看着朱传武。
“你是想要枪吧?”传武狠狠的点了点头。
“现在还不能给你,你还没有驾驭枪的能力。”
朱传文知道朱传武的性格,知道他肯定不愿意一直待在元宝镇,现在他还年轻,等他大一些了,肯定会出去闯荡。
朱传文阻止不了,他也不想阻止,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,朱传文并不想干涉。
但是,他想尽可能的提升朱传武的实力,就算以后他出去闯荡了,能够更强的实力保命,他多强一分,他的性命就多了一分保障。
说着,朱传文从传武的手里抢过枪说道:“你也别失望,既然我让你看到了枪,我就一定会给你,但是,现在你确实还没本事拿着枪。”
“你想要枪,就要跟着我好好学习,啥时候你能获得我的满意,我就啥时候把枪交给你。”
“行,哥,我保证能尽快获得你的认可。”
现在朱传武看着自己的大哥,眼里充满崇拜,他觉得他大哥实力好强,只要跟着他好好学习,他的实力肯定会越来越强。
“好,既然愿意学,那我就给你定几条规矩,第一条,不准对外人说我教你本事,哪怕是爹娘也不行,第二条,以后我教你的时候,我说啥你就要干啥,第三条,不能随便出手。”
“关于第三条,我给你仔细说说,我说的不能随便出手,不是不让你出手,而是你出手之前要慎重,要有把握才出手,千万不能莽撞出手,你要是同意了,我现在就开始教你。”
“哥,你说的我记住了,这三条规矩我会做到的。”
“好,今天你就一个任务,活捉一只兔子,不管你用什么方式。”
朱传文之所以让他捉兔子,一来是想锻炼他的体力,二来是想考验他的智力,不管是他真的靠体力抓住兔子,还是靠陷阱抓住兔子,只要能抓住,都算不错。
朱传武走后,朱传文打开热成像,搜寻猎物,很快他就发现了一百米范围内有一只兔子,他用千里眼看了一眼就锁定了兔子的地址,随后,拿起他放在地上的弓箭,小心翼翼的朝着兔子的方向前进。
当他离兔子还有三十米的时候,朱传文屏住呼吸,张弓搭箭,瞅准时机,一箭命中了兔子,他的第一只猎物到手。
朱传文到了兔子旁边拿起兔子,这只兔子很肥硕,将近七八斤重,朱传文笑了笑,准备今晚就炖了兔子。
现实里,他的一个叔叔特别喜欢吃野兔炖土豆,而且擅长狩猎,朱传文跟着他吃过几次野兔,也学会了做法,那味道至今他还很想念,今天晚上,他准备亲自下厨为家人做一顿兔子炖土豆,想必娘和鲜儿他们应该会很爱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