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米斯把消息告诉拉马尔和诺曼,告诉二人做好战斗准备。
拉马尔建议道“大人,坡度不缓,不如直接进攻,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。”
哈米斯笑道“我正有此意。”
却说另一边,负责警戒的骑士赶忙回去报信,因为处于鸢尾花领的腹地,所以白色郁金香骑士团整体都处于一个松散的时候,而且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,骑士长科森没有在矿地,整个矿场只有骑士一百多人,还有农奴三百多人。
暂代科森的大地骑士菲洛尔连忙说道“赶紧把大门关上。”他边说边穿戴盔甲,“通知骑士们迅速着甲,咱们地势高,只要寨子顶得住第一波,就安全了。”
可是能顶的住吗,菲洛尔表示心里很悬,他没有足够的科森那样的威望,这时候还有人听他的命令吗?
随着消息的传开,整个营地闹开了锅,骑士们穿甲的穿甲,找马的找马,拿枪的拿枪,十分躁乱,更有甚者喝的烂醉如泥,睡得呼呼作响。
这时一阵巨响传来,是大门破碎的声音,抬眼望去,全速前进的骑士一排排地冲了进来,锐利的铁枪上面闪着光,不知是谁不小心碰到了烛火,整个领地零星的闪着火焰。
“杀,杀,杀。”冲锋的敌骑才不管前面是谁,只要你挡在前面就抬枪一枪捅死。
虽然有些奋勇的骑士妄图抵挡,可是全速的重骑兵就像碾死他们就像碾死蚂蚁一样简单。
火光冲天,四散逃跑的农奴,骑马逃跑的骑士,有的着急的甚至连盔甲都扔在地上。
君子兰骑士团,紫罗兰骑士团,有的甚至翻身下马,扔下长枪,拿起了随身携带的刀,砍的那叫一个爽快。
拉马尔高兴的说道“全赖大人神兵天降,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。”
哈米斯抖抖身上的血迹,刚才他也忍不住冲锋了一下,哈哈大笑,说道“料想他们也预料不到,真是不堪一击。”
白色郁金香骑士团在这荒郊野岭,连个女人都没有,后来有些机灵的找到骑士长科森,从外面买来酒,来给骑士们找点喝的,结果出奇的好,还赚了不少钱。
科森带了一部分人去鸢尾花小镇交易以后,这种情况更加严重,对于原本的骑士长科森可能还有所顾忌,但是对于威望不足的菲洛尔,有甚者敢白天喝的烂醉如泥,
火光一直持续好几个小时,搜刮完毕的骑士们开始逐渐归队,农奴们则负责收拾战场,同时捡一些破烂,但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很大的收获了。
哈米斯和拉马尔还有诺曼去精金矿开采的地方,哈米斯说道“矿石去哪了,怎么一块都没有,是不是骑士们都拿走了,抓几个舌头来问问?”
不一会,诺曼走到哈米斯身边,说道“大人,前天骑士长科森带走了一部分人,把开采好的矿石也带走了。估计现在应该在鸢尾花小镇。”
哈米斯说道“收拾好战场,休息一天,后日清晨出发,明日统计好伤亡。”骑士不是奴隶,不是农奴,得照顾他们的情绪,不能当牲口用。
第二天,整个领地又热闹起来,原因很简单,今天有足够的肉吃,昨天的战争死了不少马,还有一些也受了严重的伤,不能再当战马了,因此杀了吃肉,免得浪费粮食。就连农奴们也有肉汤可以喝。
诺曼走到哈米斯近前,说道“大人,昨天受伤了23个,死了8个,不过有7个明显活不成了。”接着他带着一点喜色说道“杀敌应该在100人左右。”
农奴的尸体瘦弱和骑士的尸体强健,这二者是一目了然的,但没有人会去统计农奴死伤多少。
哈米斯点了点头,没有说什么,战争就是这样,没有时间去悲伤,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,大家可以坐在这里高兴的吃肉,而不是狼狈的逃命,已经很幸福了,这时或许只有失去亲人的人才会默默悲伤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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