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b></b> 秋高气爽,层林初染,天底下的原野就像打翻了的调色盘,美不胜收。
高不凡原以为水稻在黄河以南才有种植,却没想到连涿郡昌平县和怀柔县一带竟也有,此时正值七月中旬,夏末秋初,沉甸甸的稻穗已经弯下了腰,饱满的谷粒黄澄澄的,显然已经可以收割了,而不远处的稻田上便有农人正在忙着抢收。
“涿郡今年还算风调雨顺,看来大家的收成都不错。”高不凡骑在马背上眺望着眼前这片农田,一边对旁边的魏征道。
魏征同样骑着马,并髻而行,两人的身后还跟着一支整齐的队伍,约莫两百五十人左右,步骑混合,骑兵五十人,步兵两百人。
话说七月初六那天,高不凡接受了涿郡通守郭绚的请求后,第二天便率军出发赶往涿郡辖下的昌平县。近段时间,奚人频繁越过长城南下劫掠,而昌平和怀柔一带受害最严重,隔壁安乐郡的燕乐和密云二县更甚,据说清河崔氏在密云县的铁矿山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。
然而,让高不凡感到郁闷的是,他已经率军到此近十天了,竟然连奚人的毛都没见到半根。
原来,那些南下劫掠的奚人通常只是一小股地行动,人数一般不会多于三十人,骑着快马来去如风,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,神出鬼没,所以每当高不凡等人收到报告赶到现场时,对方早已经跑没影了。
所以,高不凡虽然空有一千五百名训练有素的精兵,却跟大炮打蚊子没什么区别,于是乎,高不凡近日调整了策略,将麾下的队伍分成若干个小队,一队二百五十人,各配备五十骑,由一名旅帅负责率领,分散到各处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附近,以便守株待,至于效果如何,还有待验证。
此时,只见魏征捋了捋长须,接过高不凡的话茬道“也许吧,不过这地方的水田太少了,绝大部份都掌握在地方士绅手中,而且北方的稻米也矜贵,多花力气伺弄,长势自然也好,高郎将您看那边。”
魏征说着指了指另一侧山脚下的旱地,续道“那边的庄稼长势就不太行。”
高不凡循着所指望去,只见那些旱田上种的庄稼有近一人高,应该是高梁,看上去稀稀疏疏的,顶部结的穗又瘦又小,不过已经红了,一名打着赤膊的少年正在地里忙着收割。
高不凡目光所及,忽然心中一动,吩咐队伍原地休息,然后便轻夹马腹向着山边的那片旱地走去,魏征见状也驱马跟了过去。
两人来到旱地旁边,那名赤膊少年明显变得局促不安起来,警惕地瞥了高不凡和魏征两人一眼,发现两人似乎并无恶意,这才继续埋头收割起高粱来。
只见这名少年约莫岁,皮肤黝黑,瘦瘦弱弱的,且面有菜色,赤着双脚,下身只穿着一条破破烂的烂的麻布胡裤,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。
魏征不禁皱了皱眉,他自己也挨过穷,所以并不鄙视穷人,但却十分鄙视懒人,这块高粱长势如此之差,杂草丛生,可见主人定是极懒,他不明白高不凡为何会对这名少年感兴趣。
不过,魏征很快就明白怎么回事了,原来少年搁在一旁的那只箩筐里竟然还有一名婴孩,婴孩用一张破旧的襁褓包裹住,估计是睡着了,一动不动的,不留心还真发现不了。
魏征见状不禁暗叹一声,看来又是一个人间苦命人啊。
恰在此时,箩筐里的婴孩醒了,一边大哭,一边爬起来,看样子也就一岁左右吧,动作笨拙,刚会爬的样子。
那少年立即扔掉镰刀跑了过去,把婴儿从箩筐里抱了起来,一边抚拍一边哄,但是婴儿哭得更厉害了。
“应该是饿了,孩子的爹娘在哪?”高不凡翻身下马问道。
少年警惕地抱紧了婴儿,没有理睬高不凡,自己撸了一把高粱放进嘴里嚼烂,然后喂进婴儿嘴里,婴儿马上不哭了,巴唧着小嘴贪婪地吞食着略带甜味的高粱碎沫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高不凡问道,少年还是没有吭声,眼神中的警惕更甚了。
魏征见到少年如此无礼,正准备呵斥,高不凡却摆手阻止了,正打算上马离开,远处忽然尘头飞扬,十几匹快马从山后的小道转了出来。
“奚贼来啦!”正在稻田里收割的那些百姓大惊失色,扔下镰刀掉头就跑。
哇哇呱呱啦……
那十几骑快马风驰电掣般而来,马上骑士穿着兽衣皮服,头戴毡帽,这装束乃奚人无疑。这些奚人刚从山间小道里摸出来,正准备发财呢,一边哇哇怪叫一边策马扬刀,真个不可一世,结果奔至近前,顿时便傻了眼。
两百五十名鹰扬府军正在路边坐着休息呢,密匝匝的一大群人,人人携带兵器,目光直勾勾地盯着这十几骑奚人。
这些奚人足足愕了几秒才回过神来,机灵灵地打了个寒颤,立即拔转马头便欲开溜。
高不凡一纵身便上了马背,探手一伸,已经张弓如满月,下一秒,咚咚咚,三箭连珠射出,但见箭去如流星,三名奚人登时应声落马。
咚咚咚,高不凡又是三箭连射,再次射杀三人,少年见状不由目瞪口呆,显然,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如此神乎其技的箭术!
这时,鹰扬府的五十名骑兵已然追杀上去了,剩下的七八骑奚人已然被吓破了胆,慌不择路之下竟然跑进一条绝谷之中,很快就被斩杀一空。
忙活了十多天,今日终于开斋了,一众鹰扬府军均是兴奋不已,纷纷提着人头来到高不凡面前表功,一扫连日来的沮丧。
“我叫薛礼。”那名少年不知什么时候竟来到了高不凡的身边,主动报上了姓名。
高不凡伸手逗了逗少年抱着的婴孩,微笑道“薛礼?这名字是谁给你起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