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(2 / 2)

大人您想啊,人说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草绳,这郭厚福在子嗣这件事上哪里是‘一朝’那么简单,简直是被蛇咬了几十年,想来也是心有余悸的。

叶凌兰进门多年,未有子嗣,又同样不许郭泓清纳小,这不就是又将当年的万氏重演了一遍?若是郭泓清没有在外面偷养外室,外室没有怀上身孕,那倒也罢了,偏偏外室大起了肚子!

叶凌兰不松口,郭厚福就得眼睁睁看着到了手边的金孙可能要保不住,这种苦头他当年已经吃过了许多回,现在能眼睁睁看着事情重演?

郭厚福此人脑袋还是很机灵的,若没有后招,他也断然不会纵容郭泓清的外室肚子一天一天大起来。”

“那万氏呢?”

“那日在郭家见到万氏的时候,大人也瞧见了她对自己这个独子是何等维护,而郭家的老夫人在听说自己孙媳妇死于非命之后,立刻朝万氏看了一眼。

虽然我也不敢就此断定万氏与叶凌兰之死有关,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,万氏与叶凌兰之前定然是有些龃龉的,严重到老夫人会立刻担心会不会是万氏所为。

毕竟不同于旁人,万氏的手上可是有许多条人命的!别人做不出来,万氏却说不准。”

“万氏当年不也是吃尽了郭厚福流连花丛的苦?”

“此一时彼一时,彼时万氏是娘子,自然不愿意让别的女人近自己官人的身,而时过境迁,今时今日万氏是婆婆,对她而言自己儿子房里有多少女子皆不重要。”

“司理对人心倒是看得通透。”袁牧静静听慕流云说完,感叹一句,随即说道,“若是郭泓清因杀害发妻而被治罪,郭泓业接手家中产业便板上钉钉了。”

“还有叶家的那位过继到叶员外名下的小公子。”慕流云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,“原本说什么叶家小公子,我还当是个小娃娃,见过李大人后才知道竟然已经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!

依我大瑞朝律法规定,凡家中无子者,若无兄弟,则死后家产可由在室女继承,若女子已出阁,家中有继子者,出嫁女可得继子所得家产的三成。

若是父亲离世前,出嫁女子与夫家和离,或被夫家休弃,视同在室女,可以继承父母留下全部之家产。

据李大人说,这位叶员外已无同父兄弟,过继的这位小公子也是从远亲本家那里接过来的,所以若是叶氏和郭泓清日子过得安稳,则日后可以分得叶员外的三成家产。

但若因叶凌兰多年无所出,被休弃,或者主动与郭泓清和离,这位叶小公子可就颗粒无收了!”